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16-11-18 10:12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确定签约人选
签约人选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时,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签约人选。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签约资格的人员,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且考试考核合格者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并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下列人才在招聘单位约定服务5年以上的,可享受有效期为五年的相应人才津贴: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200元;
(二) “本硕”学历学位均为“211工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的人才,每月享受人才津贴500元。
具体人才优惠政策,详见《南川区人才优惠政策暂行规定》。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71420469、023-81110585
附件:
1.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
2.南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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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g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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