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17-03-08 17:14 广西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暂时空缺。对拟聘人员分别在经开区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选,属南宁市外事业编制岗位在职人员的,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职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聘用岗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岗位工资标准按南宁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教师的相应标准执行。
(二)安家补助
引进人员符合《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办发〔2014〕84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南经管规〔2016〕2号)等规定的,经审批后,发放安家费补贴。
1.享受25万元安家费补贴(按年度分期平均拨付)条件: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符合中共南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2016年南宁市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的公告》条件,即: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或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特级教师”称号;近5年内任校级领导以上职务;近5年参加过名优校长或优秀校长培训班;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近5年内在省(自治区)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两篇以上;所任职学校办学水平在市、县有一定知名度;年龄在45岁以下;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学科技术带头人。
2. 享受10万元安家费补贴(按年度分期平均拨付)条件: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符合中共南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2016年南宁市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的公告》条件,即: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或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特级教师”称号;近5年内任校级领导以上职务;近5年参加过名优校长或优秀校长培训班;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近5年内在省(自治区)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两篇以上;所任职学校办学水平在市、县有一定知名度;年龄在45岁以下;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学科技术带头人。
十一、纪律与监督
参与招聘的各单位(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监督工作小组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十二、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518838;
经开区纪检监察审计局监督举报电话:0771-45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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