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18-05-19 16:38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签订就业协议
(一)根据考核总成绩按考生报考岗位类别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二)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学历仍相同者,以大学期间(若同为研究生,则比较研究生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获奖次数多者优先确定;结果仍相同,则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最后截止时间为考核总成绩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由招聘单位与拟受聘人员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订资格。
(四)考核总成绩及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见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告,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初定于2018年6月,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告,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国家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四)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其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七、选择单位
由县教委电话通知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岗位类别及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未按时前往指定地点选择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存异议及已选择岗位的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调整已选择工作单位的人员岗位。
八、考察
已选择单位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在校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合格但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并承诺在丰都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不予聘用。
十、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其他有关事宜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cqfd.gov.cn)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丰都县教委、丰都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3-70714586(丰都县纪委驻丰都县教委纪检组)
023-70738511(丰都县纪委驻丰都县人力
社保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23-70700807(丰都县教委)
023-70605625(丰都县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此简章由丰都县人社局、丰都县教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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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丰都县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xls |
2.2018年丰都县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
4.2015年修订版专业参考目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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