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4-10-17 14:08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现场确认和综合比选
中国科学院大学专场时间:2024年10月25日(周五)8:30~13:00,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青年公寓6号楼三楼多功能厅。
温州大学专场时间:2024年11月1日(周五)8:30~13:00,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空白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师范生证明、综合考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各用人单位结合前期沟通和现场面谈等情况,评估考生与岗位匹配度,对考生进行综合比选。
(四)确定考核人选
经综合比选后,各用人单位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锁定考核建议人选。确定为考核建议人选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即开考比例)一般为3:1,其中学科竞赛教练岗位以及同一岗位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可调整为2:1,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开考比例不限。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具体开考岗位和取消的岗位数情况,将在温州教育人才网上公布。被锁定的考核建议人选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为正式考核人选,并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五)考核
中国科学院大学专场时间:2024年10月26日(周六),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
温州大学专场时间:2024年11月2日(周六),地点:瓯海中学(温州市瓯海区龙霞路137号)。
考核方式包括面试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其中温州市教育评估院、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考核现场或网上公布为准,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考核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且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六)择岗
报考岗位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即拟聘用单位,无需择岗。报考岗位属于多个用人单位的,由拟聘用对象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抽签结果决定择岗顺序。现场择岗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择岗的,视为放弃。因考生放弃择岗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签约次日24时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优秀考生调剂
在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尚有岗位空缺的(因岗位核减,或所有考核对象都低于合格分数线,或入围人员放弃等),对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经用人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经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具有调剂资格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专场考生,可按规定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温州大学专场调剂。
(九)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聘用。
(十)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被行政处罚的,以及存在其他从业禁止情形和不符合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的,考察不予通过。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未能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要求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聘用人员,未能按要求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温州市《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等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人才奖励等待遇。
(二)为助推优质师资锻炼成长,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等四所学校新选聘教师工作前10年,须按学校工作安排到紧密型合作学校、分校或校区等交流任教3年及以上,并作为学校自主评聘高级岗位和市级第一、二层次专业荣誉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艺术学校系完全中学,学校可根据实际在高中部或初中部统筹安排教师,报考即视为自愿服从学校统筹管理,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四)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六)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s://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
(七)考生对本公告规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八)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577—88286875。
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九)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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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选聘2025年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中国科学院大学专场)
2.公开选聘2025年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温州大学专场)
温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6日
原文标题: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公开选聘2025年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rczp.wzer.net/View.aspx?id=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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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热门标签: 温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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