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nan.hteacher.net 2023-10-07 17:25 河南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375号)要求,现将南召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县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编在岗教师,即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包括以下三种类别:
1.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2.至2023年年底距上次(2018年)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3.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二、注册时间
(一)个人网报
南召县个人网报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2日。各单位要提前做好组织工作,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导本校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提前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办事指南”。
(二)单位初审
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3日。
(三)县(区)级审核
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7日。
三、注册条件
(一)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须完成不少于80个学时的岗前培训任务。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3.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5.因特殊情况经相关教育部门许可逾期未申请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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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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