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24-10-10 14:49 江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县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健全教师管理体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注册要求和对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我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一)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二)已进行首次注册,由于任教学校或岗位调整,现不属于注册范围的,不再进行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三、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须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每5学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培训周期内,教师需至少累计获得 36 学分且每年至少获得2学分。退休前最后一个培训周期,对培训学分不作要求。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经查实,注册有效期内有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学分的。
3.因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支教、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时间向后按年度顺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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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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